习大大签署主席令:省内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正式取消
从新华社获悉,习近平签署主席令: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修改,以下为详细信息: (一)将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环境保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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