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排污费扩围 江西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试点(全文)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试点的通知赣财非税[2016]28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环保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和国家发展...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试点的通知赣财非税[2016]28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环保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和国家发展...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1月10日发布《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其中对汽车整车制造、印刷、木质家具制造、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表面涂装这八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低去除效率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同...
8月28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据了解,2019年5月,河南省正式启动地方标准《工业涂装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工作,2019年6月~7月,对省内相关企业开展调研,并完成开题报告编制,并召开了开题报告技...
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意见的函已经下发。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VOCs限值、检测等都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京津冀区域标准统一实施,进一步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我省借鉴北...
今年7月1日起,广东省《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始正式实施。《标准》对集装箱制造业VOCs排放做出了明确规定,实施过程中区分现有项目和新建项目,现有项目有一年的过渡期。明年7月1日起,所有集装箱制造项目将执行统一的排放标准。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研究所副所长...
近日,由南京市质监局组织申报的江苏省地方标准《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获省质监局批准立项,列入2017年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将于年内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以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根据,积极借鉴国内先进标准,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可...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上海市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主要由浙江省牵头,三省一市共同参与,相关平台建设由浙江省统一建设,涉及跨区域的相关事项总体按照《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国标委2016年第27号公告,12月30日GB/T33372-2016《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正式发布,标准计划编号: 20091009-T-606。GB/T33372-2016《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公告显示,标准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15]2003号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本市环境质量,发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市政府《...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环监函[2016]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中"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的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先后出台了《关于...
为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发挥经济手段在污染治理和结构调整中的促进作用,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将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公斤10元。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将实行差...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工业源减排量核算方法》2023年修订版,该文件明确了诸多收集方式的集气率和处理工艺的净化率。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量核算方法,适用于现有工业类建设项目开展VOCs综合整治提升时VOCs减排量的核算;工业类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新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快淘汰低效设施的通知》,要求指导企业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治理设施。为加快淘汰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减少减轻相关火灾事故。淘汰范围为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及上述组合技术的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污水处理过程中仅用于恶臭异味治理的光氧化、...
2022年4月1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修订发布《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1983-2022)。该标准自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3005-2005)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的产品分类、挥发...
VOCs具有光化学活性,排放到大气中是形成细颖粒物( PM2.5 )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质, 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工业是VOCs排放的重点領域,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50%以上。日前,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 动计划》,加快重点行业VOCs消减,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根据《计划》,到201...
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加快推进落实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推进促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源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全面加...
第一条 为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充分发挥排污收费在污染治理和结构调整中的促进作用,减少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放,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印发...
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厅(局): 为了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管理,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粤环商(2016)597号关于征求《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治理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函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治理的指导,全面提升工业VOCs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大气复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