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福浦新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宁德福浦新合金科技有限公司特种铝材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核,我委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司关于宁德福浦新合金科技有限公司特种铝材项目(项目编码:2020-350902-32-03-075353)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能源消耗种类及消费量为年消耗电29404.73万kWh、天然气3355.12万m3、柴油30.24t、纯水11.13万t、新鲜水32.16万t、循环水3983.76万t、压缩空气7309.44万Nm3、氩气207.36万Nm3(其中新鲜水、氩气为外购,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量;纯水、循环水、压缩空气已计入电耗,不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量),综合能源消费量76923.69tce(当量值)、127917.38tce(等价值)。本项目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单位产品能耗151.19kgce/t、挤压型材(包括直接外售和外委氧化处理的挤压型材)单位产品能耗114.32kgce/t、粉末喷涂型材单位产品能耗63.33kgce/t、氟碳漆喷涂型材单位产品能耗104.98kgce/t;其余产品由于国家尚未颁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也未颁布行业标准,《节能报告(报批稿)》采用河南煤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同类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进行对比。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有色金属加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 50758-2012)一级能效;挤压型材(包括直接外售和外委氧化处理的挤压型材)、粉末喷涂型材、氟碳漆喷涂型材单位产品能耗均达到《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51-2014)先进值;电工圆铝杆、铝合金线材、铝合金焊丝、铝合金汽车悬挂控制臂、锻造铝合金转向节、铝制结构件等单位产品能耗与用于比较的国内同类企业相当。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替代来源为:宁德市通过蕉城区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福建联德企业节能技改分别挖掘节能量3万、2.5万、1万吨标准煤,关停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腾出能耗约6.5万吨标准煤,合计腾出13万吨标准煤用于该项目能耗使用。
三、项目计划建成投产时间为2023年1月,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宁德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宁德市“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较大影响。建议宁德市、蕉城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加强辖区内新建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高能耗项目,引进更多低能耗、高附加值项目。
四、请你司严格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严格按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节能标准、规范进行具体设计、施工,积极采用新的节能工艺、设施和设备,选用国家推荐目录中的节能型产品。同时,进一步优化、细化节能措施,加大对生产过程中相关工艺和设备产生热量的回收利用,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使之有效运行。
五、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如发生重大变动,或年综合能耗量超过本审查意见确定值10%及以上,你司应在开工建设前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司应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果报告。我委将委托节能专业技术机构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酌情开展现场抽查。凡未形成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请宁德市、蕉城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发改部门依据本审查意见,对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