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指出,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统一规划,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
通知指出,全面启动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国内与国外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
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全面启动全国、省、市县各级规划的编制。规划基期为2020年,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