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和促进产业集聚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指导意见》指出,要按照发展新理念和新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协同创新、集群集...
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和促进产业集聚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指导意见》指出,要按照发展新理念和新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协同创新、集群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环监函[2016]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中"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的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先后出台了《关于...
为深入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管理办法》是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建立企业...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计划(第二批),详情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 告2016年 第8号《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计划(第一批)》(国家...
财建[2016]4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境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通畅合作各方项目对接渠道,助推更多项目实现融资和落地实施,根据《财政部环...
以下为计划全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
国务院5月31日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为全面深入了解《土十条》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土十条》的主要内容,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权威解读相关问题。1、《土十条》出台有哪些背景?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
日前,《铬盐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出台,从铬盐工业清洁生产和含铬废水、废气、废渣处理处置等方面提出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控制日益严重的铬污染。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就该政策的背景目标等给出了详细的解读。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铬盐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政策》),以防治环境污染,提...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同时废止。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绍史公安部部长 郭声琨2016年6月14...
为全面深入了解《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对策,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对《名录》进行详细解读。问: 本次《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 (1)修改了前言。与2008年版《名录》相比,本次修订前言部分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内容。二是修改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近日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遵循连续性、实用性、动态性等原则,不仅调整了危险废物名录,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08年修订实施以来,对加强我国危...
2016年6月14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并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遵循连续性、实用性、动态性等原则,不仅调整了危险废物名录,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直以来,水性涂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
近日,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联合向社会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2008年6月6日由环保部、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
工信部等十六部门发布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对污染排放超标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文(环办大气函[2017]565号),征求《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文件指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环...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试点的通知赣财非税[2016]28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环保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和国家发展...
挥发性有机物作为对流层臭氧形成过程中重要的前体物,其被大气氧化剂氧化后不仅抑制臭氧和一氧化氮的反应,而且产生自由基加速一氧化氮向二氧化氮转化,从而使臭氧逐渐积累造成污染。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本身还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强烈毒性。当前我国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为特征污染物的灰霾、...
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6年 第10号关于发布《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等四项标准为国...